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税款缴库业务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2-24
摘要: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起,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的各类申报缴税、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暂停使用。同时,青岛市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大厅、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和车行暂停办理各项税款(社保费除外)征收缴库业务。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税款缴库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19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确定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起,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的各类申报缴税、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暂停使用。同时,青岛市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大厅、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和车行暂停办理各项税款(社保费除外)征收缴库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0年1月1日,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的各项申报缴税功能恢复正常办理。

  (二)2020年1月2日,青岛市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及代征单位的各项税款(社保费除外)缴纳业务均恢复正常办理。

  请纳税人周知并妥善安排,提前办理代开发票、车购税和房地产交易税款缴纳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