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0-03-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税屋附件: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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