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4-27
摘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04-27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第二十八条(七)修改为各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税务机关提供税收知识、财务管理等个性化辅导服务;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相关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对《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重新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