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山税务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九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基层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中山税务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九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0日 中山税务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九条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服务企业创新、创业、创强,助推中山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税务局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关键节点,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和精细服务覆盖企业从开办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各项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链通”。全力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进企业开办“全链通”,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预约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含税务Ukey)申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多个涉企事项压减为1个办事环节,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一窗领取”。简便开办企业咨询及企业领取发票和税控设备有关服务,新办纳税人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申领增值税发票、免费领取并使用税务UKey,免去税控设备购置费及开票平台运维费用,依托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开票零成本。 二、依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各类税费减、免、缓、退优惠政策,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全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推动政策宣传辅导精准直达、政策落实享受简便易行、优惠红利账单及时推送,让减税降费更大力度惠及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中山市税务系统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在减少纳税次数、缩短纳税时间、便捷税后事项办理、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改革突破,力争到2022年底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探索“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升级打造市域纳税服务运营中心,采取“实体+云上”分布式运营模式,推进涉税费事项全程网上办、高效集约办,为企业提供“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税费服务。高质量试点建设集5G应用、大数据传输、智能交互等“互联网+税务”于一体的“零窗口、全业务”新型智能税费服务厅,现场服务逐步转向以纳税人救济、个性化咨询、见面约谈为主。简化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涉税费事项跨省市迁移办理程序。推进跨省异地全程电子缴税业务,实现从跨省经营登记、申报缴税到结算报验整个业务流程电子化、零接触式办理。 四、提供跨境贸易便捷服务。按照上级部署,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继续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进一步落实上级“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的要求,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国际汇税通”,为发生跨境交易业务往来的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站式实现“一地备案、全国付汇”。 五、激发包容普惠创新活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延续执行制造业企业(烟草制造业企业除外)研发费用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政策,落实企业投入基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础研究、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类创新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设立“香山税悦”税务工作室,全力服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重点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制定个性化税费解决方案。提供“税惠e码通”服务,实现对重点行业和群体的精准服务。 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本地企业间存量房转移业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并联办理,不动产转移受理、审核、出证时间减少至1小时办结。 七、助力中小企业获得融资。为企业提供公开便捷的纳税信用信息查询和纳税信用复评、补评、修复申请渠道,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请纳税信用复评、补评、修复事项,并可查询自身纳税信用信息。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有序开展“银税互动”服务,持续扩大企业“以信换贷”受惠面。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山农商银行创新“政务数据+税融贷”普惠金融数字化应用,向金融机构提供授信额度参考数据,提高金融机构的授信效率,助力中小微企业精准融资服务。 八、完善“信用+风险”涉税监管。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完善“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九、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积极探索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助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积极与属地法院联动,推动企业依法破产重组。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可以企业的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满足破产企业因履行合同、处置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营业需要继续使用发票的合理需求。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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