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基金所分利润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能否申请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二 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所分利润,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之后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取得,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