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社办发[2023]15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延长《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3-22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决定将《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延长《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3]15号           2023-3-2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决定将《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23年3月2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