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税函[20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关于横州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23.01.03.083号提案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3-07-11
摘要:税务征管系统与医保征管系统通过中间库数据实时共享,双方数据一致。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存在极少数参保登记信息重复登记,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等现象,导致扣款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关于横州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023.01.03.083号提案答复

横税函[2023]3号      2023-7-11

横州市政协石塘工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手续的建议提案》(第2023.01.03.0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提案清单”有关要求,就提案中的建议进行逐条答复。

  一、关于与银行联动,优化签约扣款流程的建议。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款协议为城乡居民与银行签订的双方扣款约定。经与银行协调,扣款协议签订可采取单个或者批量签约方式。批量签约方式已于2021年6月开通,目前主要采取由乡镇社保中心收集签约所需材料并填写批量签约信息采集表,交所在乡镇农村信用社签约。同时,税务部门已经协调签约银行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缴费协议签订新增”、“缴费协议签订变更”功能,缴费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上进行签约和变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数据精准比对力度,与医保、乡镇一道继续加大签约方式和签约途径的宣传与辅导,方便群众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签约方式。

  二、关于部门联动,及时反馈缴费详细信息的建议。

  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登记及待遇发放。税务部门接收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登记信息,定期通报反馈城乡居民缴费信息;在集中征收期每半个月或者批量扣款后都进行情况通报,非集中征收期每月通报一次;同时还会根据各乡镇开展工作的需要,及时反馈缴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信息反馈涉及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等敏感信息需要进行脱敏处理;反馈的乡镇社区村屯、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取自医保部门的参保登记信息;同时,税务部门为每个乡镇社保中心开通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该客户端可以根据名单批量查询缴费人缴费信息,数据信息每天实时更新,各乡镇可以实时查询掌握参保人的缴费情况。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加强部门联动实时更新参保人缴费及停保情况,为参保稳基扩面提供精准人员名单。

  三、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数据准确性的建议。

  税务征管系统与医保征管系统通过中间库数据实时共享,双方数据一致。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存在极少数参保登记信息重复登记,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等现象,导致扣款错误。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医保部门、各乡镇社保中心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及时处理问题数据。

  感谢您(你们)对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美芳 联系电话:0771-7081661)

国家税务总局横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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