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发挥税收管理与稽查合力共同促进税收征管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10
摘要: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是税收日常征管的三个基本方面,而直接面对纳税人,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则主要是税收管理与税收稽查部门,通过多年的工作探索和实践,税收征管已基本形成征管查职责明确、互相分离、互相制约的格局...

    5、利用办公自动化信息共享的功能,实现稽查信息共享,加强查管协作。为了进一步促进内部征、管、查信息传递,充分调动稽查干部职工献计献策、参与全局征管的积极性,某某分局在分局办公自动化中开通“稽查园地”栏目。“稽查园地”包括以下内容:日常稽查报告、稽查告知、稽查热点、稽查建议、案例分析、行业调查报告等。该局稽查部门将稽查事前告知、稽查报告、重点案例、稽查建议书及时在网上公布,以加强日常征管的针对性,做到以查促管。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检查透明度,实现稽查信息共享,起到了以查促管、以管带查、以“点”带“面”的目的。
    二、建立以税务管理部门为主导的信息传递制度
    税收管理部门,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环节与稽查部门确立工作信息传递制度。
    1、在日常基础管理中,通过面上的征管问题,特别是发现近期纳税人在偷税方面的共同点,及时向稽查部门通报,通过稽查手段来打击此类偷税行为,达到以敬效尤的目的。比如,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的注销检查发现建筑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现象严重;通过执行房地产税收新政策发现房地产业联建现象突出,不及时结转收入普遍等等,均可及时向稽查部门反馈,通过稽查特有效能来规范纳税人行为。
    2、通过纳税评估等专项监控管理工作,来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目前纳税评估工作正在税务部门逐步推开,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纳税人纳税疑点,然后通过约谈、辅导检查等方式,进行评定处理,促使纳税人自查,如果纳税人自查结果不能消除疑虑,或者通过辅导检查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税嫌疑,即可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另外其他纳税人的评估结果也可定期传送到稽查部门,为稽查选案提供参考。
    3、根据稽查建议报告,及时向广大纳税人宣传贯彻。
    对稽查部门定期传送的《稽查建议报告》,及时进行相关调研,形成规范性的管理办法或征管措施,然后向纳税人进行传达贯彻,以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款流失。
    三、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共同协作制度。
    此项制度主要通过专项检查来进行,针对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或为分局布置的专项工作调研等,稽查部门与管理部门可联合对特定的纳税人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可分成几个联合小组进行。充分利用稽查部门对稽查方法、稽查程序熟悉的特点;管理部门对纳税人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比较熟悉的特点,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专项检查打击特定偷税现象,归纳征管经验,规范纳税行为。
    四、建立税务稽查与管理相互考评制度。
    1、以税收稽查的结果来检验税收管理的效果。具体可制订详细的制度来考核。通过稽查出的税款与纳税申报数对比,进行申报差错率的考核;税种鉴定情况进行考核;对稽查建议的反馈是否及时进行考核。以上均要设定各项量化批标,并通过程序软件进行相关处理和反映。
    2、以税收管理的结果来检验税务稽查的效果。主要通过对稽查建议中反映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考核;对稽查档案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处罚是否准确等进行考核;对通过纳税评估的结果或与多部门的联合复检审核出的稽查差错率进行考核等。以上也要需要指标量化,并通过软件程序来进行相关处理和反映。
    通过以上考核,必将激励管理部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稽查部门提高稽查水平,双方互相协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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