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答: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可能会存在差异的情况有: (1)固定资产,会计与税法的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的提取。 (2)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摊销的年限、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 (3)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法上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公允价值的计算且其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上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算,税法上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了会计与税法计算基础的不同。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理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同,但注意其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的。 (5)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主要来自于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时投资方的税率大于被投资方的税率。 (6)投资性房地产,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期末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而如果税法规定不认可该项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则计税基础应以取得时支付的历史成本为基础计算确定,从而会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7)其他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