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一[1994]279号 1994-05-05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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