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行业常见的涉税风险点

来源:老黎说税 作者:老黎说税 人气: 时间:2023-11-15
摘要:部分兼营自产与经销苗木的种植户,将外购的苗木混同自产免税苗木,一起对外销售,将外购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苗木视同自产免税苗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另外短时间养护再出售,是否可以作为自产自销农产品税法未明确,将会带来税企争议。

  一、账务混乱产生的风险

  苗木行业多聘请兼职会计或代理公司进行会计核算,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不下账、成本不实、发票开具不规范,存在虚开发票和虚假申报的风险。另外,苗木行业多采取买卖议价的方式,价格有很大的随意性;货款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宝和微信等为主,难以通过价格对虚开发票进行有效监管。

  二、虚假注册产生的风险

  某些园林绿化工程企业,为了能享受到苗木企业免税政策,虚假注册成立“苗木有限公司”、“苗木种植专用合作社”等。采取两种方式经营:一是从农村租赁土地,没有将苗木产品和工程施工进行分别核算,全部以自产苗木的名义开具苗木销售发票结算工程款;二是无租赁土地,却以自产苗木的名义开具免税苗木销售发票。有的企业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虚开发票给一些房地产公司,为购买方虚抵增值税、虚列成本,提供可乘之机。

  三、代开发票产生的风险

  有的村积极鼓励发展特色苗木种植,而在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户数寥寥无几,有的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有的直接找到村里有开票资格的合作社为其代开,其业务真实性难以置信,虚开发票风险不容忽视。

  四、业务不清产生的风险

  部分兼营自产与经销苗木的种植户,将外购的苗木混同自产免税苗木,一起对外销售,将外购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苗木视同自产免税苗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另外短时间养护再出售,是否可以作为自产自销农产品税法未明确,将会带来税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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