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外籍个人有哪些法定免税项目? (2)协议免税: 2、外籍个人取得的哪些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 ④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属于外国公司、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公用款,如差旅费津贴(住房费、交通费、邮电通讯费)、公用经费(办公费、广告费、业务上往来必要的交际费)等,由派遣公司、企业出具证明,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⑤对由于无偿援助或支援派来我国的外国专家、服务人员,从我国取得的各种补贴或零用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符合哪些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417号规定,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直接派往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是指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直接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的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报务,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支付该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报酬。该外国专家办理上述免税时,应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等。 除上述由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以外,其他外国专家从事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有关的技术服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均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华侨从海外汇入的侨汇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 ②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440号 6、外籍职员在华的住房费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7、外国来华工作人员有哪些暂免征收项目? ②外国来华文教专家,在我国服务期间,由我方发工资、薪金,并对其住房、使用汽车、医疗实行免费三包,可只就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我方免费提供的住房、使用汽车、医疗,可免予计算纳税。 ③外国来华工作人员,在我国服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我方支付、外国支付、我方和外国共同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除本条第①项规定给予免税优惠外,其他均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90天的,可只就我方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纳税,对外国支付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征税。 ④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外国来华工作人员,由外国派出单位发给包干款项,其中包括个人工资、公用经费(邮电费、办公费、广告费、业务上往来必要的交际费)、生活津贴费(住房费、差旅费),凡对上述所得能够划分清楚的,可只就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8、中国血统的外籍高级知识分子来华定居境外取得的退休金、年金如何征税? 9、外国公司外籍雇员所得有哪些征免规定? (2)外国公司为其来华工作雇员实际支付的医疗保险费(包括牙医保险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属外国公司福利制度统一规定的,且数额合理,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