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将给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对基层税收工作有哪些改进? 答: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税务机关会将所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清分并推送至纳税人,纳税人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销售方开具给纳税人的所有发票信息一目了然,只要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可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有利于征纳双方减负增效。 一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以往办理发票认证,纳税人需要往返税务局进行认证,即使购买扫描仪等设备,也要逐张扫描,一些大企业每月需要认证的发票多达几万张,需要专人承担此项工作,工作量巨大,费时费力,遇到票面污损、扫描设备分辨率过低导致密文无法识别的,仍需前往税务局排队识别。取消认证后,纳税人不仅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办税更轻松、更便捷。例如,宁波市宁海得力集团每月需认证发票超过4000份,原来要3个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取消认证后,只要1个人就能轻松完成。 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损失。一方面,发票在邮寄、传送过程中,容易造成票面毁损,影响发票正常扫描,甚至无法认证,给纳税人带来麻烦。另一方面,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经济纠纷、办税人员生病等特殊情况,会造成纳税人未按期认证发票,无法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取消认证后,进项税发票无需扫描,实时比对,没有漏抵的问题,避免了因无法扫描认证给纳税人造成损失。 三是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窗口办税工作量。从宁波市试点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情况看,宁波市国税系统共登记纳税人54.75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5.35万户,月均认证发票量约达220万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办税服务厅日常发票认证工作量减少90%以上。以宁海县国税局梅林分局为例,2016年1月,该分局管辖的388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认证发票总量为52313份,其中到窗口来办理认证的只有1993份,仅占3.8%,认证高峰时办税服务厅的拥挤排队现象已成为历史。 6.为什么此次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只限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答:A级纳税人是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级别最高的纳税人。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税务部门依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内容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按照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每年4月,税务机关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2015年4月,税务部门对全国符合条件的854万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评价出A级纳税人65.3万户,占7.64%。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提出要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从2016年3月1日起,税务总局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完善税收分类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减轻A级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让诚信纳税者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激励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随着税收信用体系和全社会信用建设的持续推进,将有越来越多的守信纳税人成为A级纳税人,该政策的受益面也将越来越宽。 7.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税务部门还出台了哪些针对A级纳税人的便利化办税措施? 答: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税务总局一手抓褒扬诚信,一手抓惩戒失信,扎实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出台了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守信激励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二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三是享受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范围内享受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 四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 五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 六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企业,可以直接作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待遇。 七是在税务部门与银行推出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中,优先向A级纳税人等守信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 8.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税务部门如何防范税收风险? 答: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出台的便民办税措施,并非放松发票管理。由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形成了发票电子底账库的大数据平台,通过对发票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快速、直接、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信息管税,切实加强后续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征管实际中发现,一些违法的商贸企业进行“变名、倒票”,大多是有预谋、团伙性地开展违法经营活动,为了不引起税务机关怀疑,生存周期都比较短,从开业到注销,往往就在两三个月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上传,相当于开启了“24小时监控”,为税务机关快速反应和果断采取措施争取了时间。 目前,利用发票数据开展案源分析、实施案件查处、开展案件协查,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推进信息管税和精准、快速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9.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在防控税收风险、堵漏增收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探索利用新系统的发票大数据,创新税收征管方式,防范税收风险,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是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最早的试点省份之一。新系统推行一年多来,税务部门通过对发票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建立起“分析—查处—反馈”的快速反应链条,在强化税收风险防控、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实时监控税收风险。利用新系统数据,对企业生产要素进行综合匹配分析,找出原材料、辅料与产成品之间的关联关系,实时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为税务部门及时准确进行风险应对提供重要抓手。 第二,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犯罪疑点。利用新系统数据,对纳税人特别是商贸企业购进和销售的货物品名进行比对,能够及时发现个别纳税人通过改变品名,偷逃税款的问题。沿着增值税发票全链条进一步深入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虚开发票犯罪疑点,为快速有力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提供重要证据。 第三,数据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利用新系统数据,对本地区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出经济发展的短板、瓶颈和突出问题,为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015年以来,山东省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对不同行业的4000余万份发票数据进行分析,筛查出疑点企业5249户,调查核实发票信息6.18万份,有问题企业1982户,查补税款19.15亿元。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