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68个热点问题解答(厦门国税)

来源:厦门国税官网 TPSZSMART整理 地点:厦门市国税局网站 嘉宾:所得税处欧宗华副处长、吴庭玮主任科员、陈骞主任科员 作者:厦门国税官网 人气: 时间:2018-05-28
摘要:【汇缴关注】厦门国税解答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68个热点问题 时间:2018-05-17来源:厦门国税官网 TPSZSMART整理 地点:厦门市国税局网站 嘉宾:所得税处欧宗华副处长、吴庭玮主任科员、陈骞主任科员 摘要: 正值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高峰期,为帮

  摘要:

  正值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高峰期,为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减少涉税风险,我们将于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邀请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欧宗华副处长、吴庭玮主任科员、陈骞主任科员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纳税人踊跃参与。纳税人可以提前提交问题,我们将集中进行解答。

  [主持人:]各位网友早上好!欧宗华副处长早上好!欢迎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时值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把握税收政策,顺利进行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减少涉税风险,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欧宗华副处长做客本栏目,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嘉宾欧宗华副处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

  1、我们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什么新政吗?

  答:今年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发布了一系列的新政,我们在5月14日海西晨报A12版有专版介绍。

  2、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2017年新成立的企业需不需要税汇清缴呢?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凡在2017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7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4月23日起税务部门才开始受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网上申报,请问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有没有顺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为2018年5月31日,目前尚未接到总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顺延的通知。为节省您的办税时间,避免网络拥堵,建议您错峰尽早进行年度申报。(TPSZSMART按:亲们还是赶紧先做完吧!)

  4、我们单位总部在上海,我们是二级分支机构,是否也需要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分机构已预缴税款后,计算出应补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应补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和退库手续。因此,就地预缴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进行年度申报。

  5、我在年度申报后,马上就扣缴税款吗?还是可以等到最后一天扣?

  答:我局网上申报系统提供了“扣款方式维护”功能,登录网报系统之后,系统默认扣款方式为“实时扣款”,即申报成功后立即扣款。若有纳税人需要延时扣款的,可在“扣款方式维护”选择“暂不扣款”,申报成功之后将暂不扣款。纳税人后续需要扣款时,可重新登录网报系统,在网报系统的“实时扣款“功能进行扣款操作,也可以至办税大厅办理扣款事宜。若纳税人在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仍未缴纳税款的,网报系统将在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自动扣款。为避免产生滞纳金,请纳税人在账户上预留足额资金或者及时进行扣款。

  6、企业还在筹备阶段,资产总额为0,但在零申报的时候提示“资产总额不能为0”;这要怎么处理?

  答: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理论上企业成立后资产总额不为0,请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7、2016年成立的企业,到2017年还未有营业收入,2017年也还在筹备阶段,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能列入开办费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税前扣除。

  8、A105080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表格中的原值、本年累计、累计折旧金额是否要包括本年处理的固定资产?

  答:A105080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表格中的“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摊销额”分别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和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因此本年已处理的固定资产如已计提折旧,应将清理前的原值填入申报表“资产原值”栏目,已计提的折旧也应填入申报表“累计折旧、摊销额”栏目,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情况。

  9、请问下失控发补交增值税和滞纳金的又要填在哪一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因此,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与企业利润无关,不能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可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0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10、请问一下没有关联企业的话,那个关联企业表要怎么填,那是必填项

  答:没有关联企业就不用填报《关联企业年度申报表》。即使有关联企业,但是本年度未发生关联业务也不用填报《关联企业年度申报表》。

  1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是否需要先审批或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企业在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注意,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提交资料时间不得超过本年度汇算清缴期。

  12、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留存备查资料需要保管多少年?

  答: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13、政策性搬迁是不是也不要报送资料了?

  答:政策性搬迁属于所得税管理的特殊事项,不属于优惠事项。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仍应按国税总局2012年40号公告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14、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还要按97号公告规定报送“研发支出”的辅助帐、汇总表和归集表么?

  答:国税总局2015年97号公告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年度申报时,需报送“研发支出”的辅助帐、汇总表和归集表。从2017年汇算清缴起,按照23号公告规定,“研发支出”的辅助帐、汇总表,改由企业留存备查;由于年度申报表修订,归集表已无需填报。

  15、汇总纳税企业,优惠资料由谁留存备查?

  答: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由总机构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但是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可以独立享受优惠事项的(主要涉及到分支机构可以独立享受的一些地域性优惠),则由分支机构负责归集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并将清单报送总机构。

  16、2017年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申报,具体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17、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第15行第2列“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金额”栏次没有带出数据,且不可录入,如何处理?

  答: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15行第2列“(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金额”是根据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数据自动取值计算.因此,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前应先保存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同样,填报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时,也需要根据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数据自动计算取值,所以申报以上表单前,也应该先保存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10:11)

  18、我公司今年业务整顿没有收入,还要填报申报表那么多张?

  答: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用户填写量,以及尽量节省企业办税的时间和精力,今年我局推出了企业所得税年报一键零申报功能,对于上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所有申报数据均为零的纳税人,在确认本年度收入、成本、费用均为零后,填写完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及人数,便可方便、快捷地完成本年度企业所得税零申报。

  19、去年网报有个“风险提示服务”很好,今年还有提供这个服务吗?

  答:从2016年度汇算清缴开始,我局为通过网上申报的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在正式申报前,选择使用“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将弹出校验报告和修正提示,帮助纳税人对申报数据开展风险自查,避免误填、错填、漏填,提高申报准确率,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获得纳税人的普遍欢迎。今年,我局还将继续推出这项服务。

  20、"为让企业更简单、更便捷、更准确地办理所得税的网上办税业务,解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2017年,我局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功能,”这个是征对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发现有误可以自已上网更正吗?在那个个界面呢?

  答:网上申报系统的更正申报功能还在优化升级中。

  21、主营业务成本项目下的广告费和宣传费是否也属于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内,广告费宣传费调整表与期间费用有勾稽关系,不能把成本下的归进去,又觉得是属于?

  答:广告费和宣传费一律在规定的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

  22、在填写A105080固定资产原值、本年折旧、累计折旧,是否要包括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呢?

  答:A105080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表格中的“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摊销额”分别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和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因此本年已处理的固定资产如已计提折旧,应将清理前的原值填入申报表“资产原值”栏目,已计提的折旧也应填入申报表“累计折旧、摊销额”栏目,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情况。

  23、我公司2017年10-12月有代替我们的子公司付某员工应付职工薪酬70200,是否应该做税前调整?

  答:是的。

  24、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实际发生额是填税收金额,还是实际支付金额,(个税申报工资比实际支付工资少1元),税收金额填个税申报工资,账载金额填计提工资,实际发生额也是等于计提工资,不让保存.

  答:网上申报A105050表,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不一致的,会自动计算纳税调整金额。如果发现未能自动计算调整金额的,请清理浏览器缓存,再重新填报即可。

  25、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的时候出现股东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样,但我确定填写的股东是没错的,这是什么情况呢?

  答:请核对税务登记信息。

  26、请问我们和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费,银行没有开列增值税发票给我们,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答:可以到银行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27、我司总部在北京,厦门是独立核算的福建分公司,北京总部有做所得税清缴汇缴(合并),这样厦门这分公司要做所得税清缴汇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分机构已预缴税款后,计算出应补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应补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和退库手续。因此,就地预缴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进行年度申报。

  28、由于我司未成立工会,地税代征工会经费时按2.5%征收工会筹备金。请问此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比例是2%还是2.5%?

  答: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比例是2%。

  29、我司在17年9月成立了深圳分公司,要如何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答:当年设立的不需要汇总申报。

  30、公司为xxx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但员工人数为20人,利润总额不超过50万,这样企业所得税是否减半征收。属于小微企业吗?

  答:2017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1、我想问下年度利润表没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个科目,我将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年度企业所得税表格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个科目,填完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风险提示服务时,提示存在这个金额有差异,这个如何处理?

  答: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可在利润表中体现,直接冲减当期利润。资产减值损失对应科目为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应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进行纳税调整。

  32、我想问下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在企业信息表中(300企业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需要填写前10大股东,我公司是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这个该如何填写呢?

  答:二级分支机构不需要填报本栏次。

  33、17年12月的费用发票未及时报销,当月未暂估入账,18年1月报销取得发票入账,所得税汇算要在税前扣除的话,要调整吗?填在哪里?如果要调,“3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怎么理解?

  答:34号公告这个条款的意思是:企业当年度发生的支出,已入账,但未及时取得发票,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并季度申报。在汇算清缴时取得发票的无须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34、2017年汇算清缴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要提前申请吗?

  答:2017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直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提前申请。(10:55)

  35、研发费加计扣除是否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公司有研发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答: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研究开发费可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6、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是否可以准予税前扣除?如果准许,因商超是强势客户,只提供收款收据,此种情况是否准许税前扣除?在运逾途中,因不慎导致的交通违约的罚金,是否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允许据实税前扣除。收款收据不是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

  37、A107041高新技术明细表,填报口径是2017年度的数据吗?

  答:收入、人员指标填报2017年数据,研发费指标填报2015-2017三年。

  38、请问研发部门所用的电脑,办公设备,空调等可以作为加计扣除吗?

  答: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可以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

  39、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103资产总额是怎么填?

  答: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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