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7-31
摘要: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后,同步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改由该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07-31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8-07-31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作者: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字号:大中小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个人所得税网上扣缴申报服务,有效满足广大扣缴义务人的报税需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分阶段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同步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为确保广大扣缴义务人及时下载使用该客户端,提高扣缴申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

  我市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开发区、南沙区的扣缴义务人(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管辖业户除外)自2018年8月1日零时起,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其他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二、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

  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功能后,同步上线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改由该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可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模块下载。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gd-n-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

  3.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办税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专区】),下载“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或受业务咨询量增加、集中上门办理等影响,请扣缴义务人根据系统功能停用的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扣缴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官方渠道发布通知和提示信息,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虚假信息。

  (三)扣缴义务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遇到问题,可拨打全国免费热线电话400-100-7815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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