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税发[2000]53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3-15
摘要:现将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批复》(黑价联字[2000]4号)转发给你们,出厂价格定为每份人民币0.38元,请严格执行核定后的发票工本费价格。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黑地税发[2000]53号      2000-03-15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工本费的批复》(黑价联字[2000]4号)转发给你们,出厂价格定为每份人民币0.38元,请严格执行核定后的发票工本费价格。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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