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16日说,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虚假发票的问题不容忽视,并透露,明年开始全国全面推行网络发票。
马毅民透露,2010年全年共查处各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或取得发票案件44362起,缴获假发票6.6亿余份,查补税款及罚款42.6亿余元。
马毅民表示,从近两年查处的一些案件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劳务咨询、会议等活动中,利用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大量虚假发票也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了严重危害。
审计署法规司副司级审计员张曼曼介绍,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万元。本次审计发现的虚假发票,既有假发票,也有不符合规定的真发票,虚假发票总量占抽查发票的17.61%。
他还透露,有关部门将积极推行网络发票的试点工作,今年将扩大试点地区,明年开始全国全面推行。此外,还将推广并规范银行支付手段在大额交易方面的应用,将银行支付凭证作为大额发票抵扣税款和报销入账的必要条件。(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王涛)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法制网北京5月16日讯记者蔡岩红全国打击发票违法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一批典型发票犯罪案件。
一,河北:端掉一特大虚假发票印制窝点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机关经过3个月缜密侦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郑某等人的基本情况,并查明了其印制窝点所在的具体位置。
在获悉郑某等人正昼夜印制虚假发票并准备于2010年9月21日交货的重要信息后,邢台市公安机关于2010年9月20日晚上21时兵分两路、迅速出击,将正在印制虚假发票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李某当场抓获,端掉1个大型虚假发票印制窝点和6个储藏窝点。经清点,本次行动共缴获虚假发票2180万份,涉及北京市52家受票单位。现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郑某、李某已与北京等地的多个下家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形成了产、供、销一体化的犯罪链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二,京冀:联手行动缴获假发票300万张
2010年6月8日,在公安部深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办公室的直接指挥下,北京、河北两地公安机关同时在河北廊坊、秦皇岛两地采取行动,打掉一个横跨京、冀两地的制售假发票团伙,捣毁制造、储藏假发票窝点7个,查获大型印刷设备19台,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假发票300万份。
三,上海:破获“5?30”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2010年5月20日至6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在公安部统一协调和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下,在河南、四川、北京、海南、山东等多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一举捣毁了1个在多地进行制售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特大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特大制假窝点3个,储藏假发票窝点9个,收缴假发票510余万份、制假机器12台。
四,河南:查获各类假发票胶板450余张
2010年6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组织50余名民警,分4个行动组赴郑州市区、新郑市、焦作市中站区、修武县4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捣毁发票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各类假发票胶板450余张,缴获各类制假设备16台,收缴各类假完税凭证、假发票共35种1270余万份。
五,浙江:一特大制售假发票网络被摧毁
2010年6月11日凌晨5时,在浙江省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的指挥协调下,温州、金华、衢州3地公安、税务机关共出动人员2000余名,捣毁3地15个县(区)的制假、贩假、藏假窝点9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9名,查获各类制假机器设备183台,收缴各类假发票385.62万份。
六,山西:捣毁一特大制售假发票窝点
2010年5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税务机关在前期3个月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出动人员100余名,分成3个小组开始收网行动,捣毁发票窝点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获制假机器设备44台、印模1000余枚,收缴154种虚假发票共计450余万份,范围涵盖太原市各个行业和领域。
七,安徽:查获空壳企业骗购发票出售案
2009年7月中旬,安徽省蚌埠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联手捣毁了1处借空壳企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女),现场缴获防真普通发票1352份、印章50枚。
经查,自2006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分别以自己或家族成员名义,先后注册15家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各类普通发票共计456本、1.14万份,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9000余份,涉案金额近亿元,非法获利上百万元。目前,税务机关通过线索已查处受票企业单位235家,查补税款、滞纳金322万元,罚款198万元。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已分别被依法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
八,山东:税务公安联端骗购倒卖发票窝点
2010年4月,青岛市地税局、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摧毁一虚假注册公司骗购、倒卖发票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尤某。
经查,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自2008年7月成立以来,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注册的两个公司,骗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11750份,并通过互联网、收集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倒卖发票,涉及全国28个省、70余(地)市、2576个受票单位,开票金额高达6697万元。2010年12月,该案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朱某、尤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朱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尤某1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
九,辽宁:侦破一房产公司虚假发票偷税案
2010年1月至3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在实施对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破获辽宁某房屋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偷税案。
经查,该公司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利用虚假发票、虚构业务、多列成本费用、虚开发票、重复列支、多列开发成本等手段偷逃税款。此案共查处非法发票份数1016份,查补税款3630万元,加收滞纳金1090万元,罚款5550万元。
十,海南:成功追回虚假骗取汇票贴现款
近一时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海南省某工贸公司在某商业银行贴现汇票时提供的两份增值税发票进行协查,通过对发票所涉及的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等有关情况延伸检查,发现购货单位、货物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款等内容均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受票单位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也未在账簿中列支相应成本。
对于发现的问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海南省银监会。在海南省银监会的监督下,该商业银行在此公司的另一账户上成功追回采取虚假手段骗取的汇票贴现款3000万元。
虚假发票已经“入侵”国家机关
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截至2010年12月,全国共查处各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或取得发票案件44362起,捣毁发票犯罪窝点3291个,打掉作案团伙1593个,缴获假发票6.6亿余份,查处违法受票企业74833户——这是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今天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数据。
成绩喜人,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利益的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某些行业和区域仍很猖獗,整治虚假发票任重道远。
虚假发票仍然很猖獗
“要发票吗?”“本公司可以代开发票”在大城市的火车站、商场或地铁站等繁华地段,一些发票贩子总会向你靠拢过来不断询问。
发票作为经济生活中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本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或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然而,让人担忧的是,目前数额庞大的假发票充斥市场,更严重的是,虚假发票已经“入侵”国家机关。
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审计署法规司副司级审计员张曼曼指出,目前,审计署正在进行的企业、金融、投资建设项目等审计(审计调查)中,已经对使用虚假发票问题格外关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冬分析认为,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之所以猖獗,一个主要原因是“卖方市场”暴利驱动。“一张假发票的印制成本只有几分钱,但市面售价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数百元。巨额暴利诱使不法分子对制造、销售假发票趋之若鹜。”刘冬还透露,近年来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用于财务造假、逃税骗税、洗钱走私等获取非法利益。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说,使用虚假发票不但使国家税款流失,加速税收“逆调节”,造成税负不公。同时,部分单位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了严重危害。
多管齐下狠治假发票“毒瘤”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刘建国认为,要根治假发票这一经济生活中的“毒瘤”,必须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目前,联合整治已见成效——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2010年,公安部已破获发票犯罪案件94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19名,缴获假发票6.6亿余份;国家税务总局共查处违法受票企业74833户,查处非法发票901万余份,查补税款33.7亿余元;审计署严肃查处被审计单位利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报销、偷骗税款、牟取单位非法利益等各种发票违法行为;全国检察机关2010年共对2926起发票犯罪案件4696人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庭副庭长苗有水说,近年来制售和使用假发票、不依法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日益严重,而原《发票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偏轻,难以有效惩处和制止发票违法行为。2011年2月1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其中明确: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到5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也加大了对发票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201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发票犯罪案件2768件,对3651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买方市场,将受重点监控
刘建国说,由于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巨大,引起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源性问题仍然存在。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透露,下一步将重点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结合税收征管、稽查,特别是税收专项检查,选择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针对发票违法犯罪方式日趋隐蔽、犯罪分子日趋家族化、同乡化,跨区作案日趋普遍的情况,相关部门还在积极探索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将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刘建国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深入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将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国家税务总局还将统一部署对9户大型企业集团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同时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从建筑、金融、保险、通讯、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选取若干重点企业实施检查。”马毅民指出。(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