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税发[2015]74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27
摘要: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备的税收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税收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税收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税机关。

  3.强化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续评估反馈机制,选取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综合判断执行效果,提出调整、完善或停止执行等措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完善征管体系,合理界定不同层级国税机关的职责。建立健全实施调查、检查事项统筹联动制度,规范进户执法,杜绝多头重复检查。认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规范业务流程,做好前、后台的工作衔接,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推动风险应对依法实施、规范实施。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修订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行政裁量权规范行使。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4号),科学确定审理标准,注重风险防范,促进执法规范。探索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完善选案工作机制,防止人情选案、随意选案,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以罚代刑,保持税法威慑态势。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让守法者更为便利,让违法者无隙可钻。倡导和推广运用柔性指导、疏导等方式,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

  4.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充分保障纳税人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救济权等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涉税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畅通纳税人权益保障渠道。以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为重点,建立健全涉税信访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等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和应诉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协调处理税务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黔府法发[2015]10号),建立完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应诉行为,提高应诉水平。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清理,依法界定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分期分批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有效规制权力运行。

  2.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监察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持续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执法规范。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税收个案批复监督检查制度。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通过文书公告、案件通报、执法回访等形式和途径,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及行政、纪检、司法、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培养在监督的常态下严于律己、依法规范用权的习惯。建立健全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执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完善税收执法纠错问责机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各级国税机关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国税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网站和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改进涉税舆情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积极理性稳妥地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将学法、研法、讲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强化规则思维、程序思维、权利保护思维、权力限制思维以及证据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全员讲法、全员学法制度,把学法和用法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准确界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注重强化税收征管与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深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建立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扎实开展国地税纳税人信用联合评定,强化信用评级结果运用,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实现诚信激励。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3.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主阵地作用,加强税务QQ群、税务微博、税务微信群、税务报刊图书等税收宣传教育载体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税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六进”活动。持续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税收法治理论研究,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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