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个人所得税制落地的关键一步,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已经结束。个税汇算期间,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依法诚信申报,促进改革顺利落地。但在办理申报过程中,也有个别纳税人耍起了“小聪明”,未据实申报。殊不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不诚信举动,将被写进个人涉税信用档案,严重的将面临税务处罚。 冒用信息要处罚法律底线勿触碰 近日,有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信息时发现,自己明明没有在某公司任职,却有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怀疑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 【案例】厦门某高校学生小李几天前登录个税APP,发现自己在2019年8月~12月期间,莫名“被任职”于厦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月还有3000元~4000元不等的工资收入。“我不认识这家公司,也从没收到过这几笔所谓的工资啊!”百思不得其解,“被入职”的小李便在个税APP上进行申诉。 接到小李的申诉,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很快,税务部门发现小李“被入职”的厦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盗取多人信息,用来虚列员工工资,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目前,该建筑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并将依法接受进一步处理处罚。其负责人后悔不迭,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账目可以瞒天过海,但在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监督下,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注定无所遁形。 【温馨提示】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尤其冒用他人信息从事涉税违法行为,更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对象。公民若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应及时申诉或报案,并积极咨询法律人士,依法维权。 在此提醒广大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时,请仔细核对人员及收入纳税信息,以免在给他人利益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同时,给自身带来涉税违法风险,更影响企业信誉。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加强线索收集分析,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个税申报情况。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单位或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加快进行核实处理。 切勿为了利益“小芝麻”丢了信誉“大西瓜” 为了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税务部门提供了手机APP、网页端等远程办税渠道,同时基于诚信推定原则,最大化减少资料报送、简化流程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并通过提示提醒和预填服务,降低申报难度,帮助纳税人依法诚信申报。 但也有极个别纳税人“聪明”地利用这种“便利”,或是轻信所谓的“宝典秘籍”,企图少补税或者多退税,险些丢失诚信“立身之本”。 【案例一】虚假申诉骗退税,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黄听说有些人登录个税APP可以申请退税,于是也下载登录APP,但发现自己应退税额为“0”。随后小黄又在新闻中了解到,有纳税人反映自己身份被冒用,发起申诉后,虚假的收入就不被纳入年度汇算。小黄出于好奇也试着把自己1个月的工资进行申诉删除,在工资累计算税的情况下,因为减少了1个月收入,可以适用低税率,使得全年算账由不补不退居然变成了需要“退税”。这样一来,小黄动起了“歪脑筋”,申诉删除了2个月的收入纳税记录,提交了退税申请,自以为可以获得一小笔退税。然而,税务机关在核实时,单位出具了劳动合同以及每月支付记录,在确凿证据面前,小黄悔恨莫及…… 【温馨提示】在线实时申诉,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捷渠道,也是保护守法守信人的有力武器。在申报申诉上动“歪脑筋”,不仅极大浪费国家公共资源,也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依法诚信申诉,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 【案例二】漏报收入少缴税辅导更正诚信报 赵先生在个税APP上发现自己要补税后,吓得赶紧卸载了APP。后来看周边同事都办理了申报,又担心不及时申报会有风险。他想起来,自己需要补税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有不少劳务报酬,如果没有这些报酬就不用补税。他又想到前两天看到税务机关解释,劳务报酬需要通过查询导入方式进行预填,便于大家对偶发的、容易遗忘的项目仔细核对、准确申报。赵先生突然灵光一闪,自己正是查询导入大额劳务报酬后收入增加、适用税率提高,才造成需要补税的,如果不查询导入,到时就说自己疏忽不就完事了。于是赵先生又下载了APP,没有导入劳务报酬,果然不需要补税。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天赵先生居然接到了税务部门的提醒,经过咨询,赵先生了解到这些操作都会在信息系统里留痕,如果以后发现问题还会受到相应处罚。了解政策后,赵先生赶紧办理了更正申报。 【温馨提示】“誉从信中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了公平合理税制带来的改革红利。与此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也越来越重要,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通行证”。 【案例三】“三险一金”重复扣“小聪明”惹来“大麻烦” 2020年1月,某市税务部门发现,辖区内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工资扣缴申报数据很“奇怪”,所有员工仅有收入、没有扣除,于是联系该企业财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表示自己“嫌麻烦”,所以在填报时将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填入“收入”栏,这样可以省事,少填几项。税务人员告知企业财务人员这样操作不规范,会影响到纳税人年度汇算,并对其进行“一对一”辅导。但因受疫情影响,财务人员未来得及进行更正申报,为不影响大家办税,遂通过公司微信群向员工解释,告知他们在进行年度汇算时不要再重复填写“三险一金”扣除额。没想到这一操作却给员工小宁“提了醒”,动起了“歪脑筋”,在明知自己“三险一金”已扣除的情况下,通过申报又重复填写了“三险一金”扣除额,从而多申请了200多元的退税。几天后,小宁没等到退税,却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原来,当地税务部门受理退税申请时发现了异常,立即向小宁电话核实,进行政策辅导并告知不实退税的严重后果。小宁一听,立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更正申报调整收入。不仅如此,小宁还成了“年度汇算宣传员”,提醒周围同事千万不要耍小聪明“踩红线”,让“退税”变“偷税”。 【温馨提示】通常情况下,单位在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扣除了“三险一金”,并向税务部门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看。如发现单位未扣除“三险一金”等事项或申报有误,请及时联系单位确认。在此也提醒广大扣缴单位,不规范的操作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莫要为了省一时之事,给自己的职工造成大损失。 【案例四】虚假填报大病医疗数额不实申报诚信险受损 2019年,耿某仅在一处获得工资薪金所得18.86万元,依法申报收入和扣除后,通过年度汇算可退税985元。汇算开始后,耿某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发现,自己虽然有医疗费用,但可扣除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0。为了能多退税,依旧填写了大病医疗扣除,并多申请了退税。税务部门在受理耿某的年度汇算退税申请时监测并发现疑点,遂与耿某联系核实。经政策辅导,耿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虚填了医疗费用,并立即进行了更正申报。耿某事后表示,非常感谢税务机关在申报期内提醒自己,要是过了申报期,自己的不实申报会形成“虚假申报”,既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还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这个“小便宜”太不划算。 【温馨提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APP通过“数据多跑路”、精简各种资料、减少证明报送,让“纳税人少跑路”,切实为大家提供了便利。便利的背后,还需要你我共同遵纪守法,让这场基于“诚信”的征管变革惠及更多纳税人。 【案例五】轻信“退税教程”反复提醒终悔悟 张某平时对个人所得税有所关注和研究。个税汇算开始后,明知自己不存在符合条件的税额减免事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减免税额”一栏中虚假填写508元并申请退税。张某非常兴奋,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大“宝藏”,就故伎重演,申请更正申报,在“减免税额”栏中填写718元,再次发起退税申请。意犹未尽的张某还在微博上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张某没有预料到的是,他很快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向其宣传个税政策和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更正申报并删除上述不当言论。经税务部门批评教育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更正申报。张某在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的同时,感到十分后怕,若不是税务部门及时提醒进行更正申报,虚假申报骗取退税这一污点恐怕涂抹不掉了。 【温馨提示】一次错误,可能侥幸不被发现。两次、三次错误,迟早会被发现,并被记入个人涉税行为记录,甚至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案例六】随意更改应纳税额恶意骗税危害大 纳税人曹某全年综合所得收入69886.43元,手机APP预填报信息提示汇算应补(退)税额为0。曹某为获取退税,自行填报没有缴纳的税额,申请退税625.64元。税务机关关注到曹某汇算申报的已缴税额异常,经核实后,对曹某不诚信行为的后果予以告知,曹某据实进行了更正申报。 【温馨提示】首次开展的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让很多人有点新奇。尤其个税APP设计简洁、操作简便,让复杂的税收专业知识好像不那么难懂。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个税APP是纳税申报渠道之一,您提交成功的各种操作均将成为您纳税申报行为的一部分,请依法诚信申报,谨慎操作,避免疏忽或者“好奇试一试”给自己带来违法违规涉税风险和信用风险。 小信诚则大信立,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如实汇算个人所得税,行偷税、骗税之举,不仅损害个人诚信,影响个人前途,甚至会涉及违法犯罪,切勿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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