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提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的公告 陕财办综函[2012]2号 2012-8-19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和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管理等办理事项的政策文件、办理流程和表单样式等资料已在我厅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栏目下公布,如需帮助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联系,我们将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税政处电话029-68936134 传真:029-87623258 邮件:609748617@qq.com 二、压缩办理时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理时间压缩至收到税务部门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办理时间压缩至收到纳税人申请或税务部门审核意见后的15个工作日内。 三、加强政策辅导 对办理的结果我们将及时在我厅官网“主动公开文件”栏目下公布或告知纳税人,对于审核通过的纳税人,我们将及时办理相关文件或程序,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审核未通过的纳税人,我们将及时告知结果,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资料和工作改进方面的意见建议。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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