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审核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是评价有关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获取相关成本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成本费用各明细子目内容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审核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
一、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查
以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为例: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审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及其有关原始凭证,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获取生产成本分析表,分别列示各项主要费用及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二、采购成本的审核:
1.审核由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构成的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
2.审核购买、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各项应缴税款是否完税并计入存货成本。
3.审核直接归于存货实际成本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费用的审核:
1.审核直接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
2.审核“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有关内容、数据,与对应的“材料”类账户贷方内容、数据核对,并追查至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凭证资料。
3.实施截止性测试。抽查会计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领料单、生产记录、成本计算单,结合材料单耗和投入产出比率等资料,审核领用的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耗用的相一致,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
4.确认材料计价是否正确。
5.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了解计价方法,抽查材料费用分配表、领料单等凭证验算发出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6.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抽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及有关的领料单等凭证,验证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7.确认材料费用分配是否合理。核实材料费用的分配对象是否真实,分配方法是否恰当。
四、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核:
1.审查有关凭证,审核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是否正确。
2.审核辅助生产费用是否在各部门之间正确分配,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该费用的列支金额。
五、制造费用的审核:
1.审核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例外项目是否合理。
2.审核当年度部分月份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
3.必要时,应对制造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4.审核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必要时,应重新测算制造费用分配率,并调整年末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
5.获取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对,确认全年制造费用总额。
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并与领料单相核对,以确认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用于连续生产的外购消费品的价款数及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相应税款数是否正确。
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借方红字或非转入产成品的支出项目,并追查至有关的凭证,确认是否将加工修理修配收入、销售残次品、副产品、边角料等的其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而未计收入。
六、在产品成本的审核:
1.采用存货步骤,审核在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2.审核在产品计价方法是否适应生产工艺特点,是否坚持一贯性原则。
3.约当产量法下,审核完工率和投料率及约当产量的计量是否正确。
4.定额法下,审核在产品负担的料工费定额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并将定额成本与实际相比较,差异较大时应予调整。
5.材料成本法下,审核原材料费用是否在成本中占较大比重。
6.固定成本法下,审核各月在产品数量是否均衡,年终是否对产品实地盘点并重新计算调整。
7.定额比例法下,审核各项定额是否合理,定额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七、完工产品成本的审核:
1.审核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且体现一贯性原则。
2.审核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各项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否体现受益性原则。
3.确认完工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4.分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项目有无异常变动,结合在产品的计价方法,确认完工产品计价是否正确。
审核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应参照相关会计制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八、其他业务成本的审核
审核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并与有关会计账表核对。
审核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作出相应处理。
九、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
审核视同销售成本是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视同销售收入数据的口径一致。 "
审核企业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审核企业处置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法规定将实际取得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十、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一)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二)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3.审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经过税务机关认定审批。
4.审核捐赠是否通过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数额是否超过税法规定限额。
5.审核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是否扣除了已经赔偿的部分。
6.审核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要求。
7.抽查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验证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金额。
8.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相关税金。
9.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的审核。
10.审核资产评估减值等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11.审核其他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事项。
十一、销售(营业)费用的审核
1.分析各月销售(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对异常变动的情形,应追踪查明原因。
2.审核明细表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销售(营业)费用的范围及其有关规定。 "
3.审核企业发生的计入销售(营业)费用的佣金,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审核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按税法规定计入营业费用后,是否再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5.审核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企业,发生的营业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后,是否再计入营业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6.审核销售(营业)费用明细账,确认是否剔除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外地运杂费、向购货方收回的代垫费用等。
7.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出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十二、管理费用的审核
1.审核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
2.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列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并确认计算该项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3.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剔除了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4.审核计入管理费的总部经费(企业经费)的具体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6.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十三、财务费用的审核
利息支出的审核,参见纳税调整审核中利息支出的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利息支出审核表中。
(一)审核利息收入项目
1.获取利息收入分析表,初步评价计息项目的完整性。
2.抽查各银行账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核其是否将实现的利息收入入账。期前已计提利息,实际收到时,是否冲转应收账款。
3.复核会计期间截止日应计利息计算表,审核其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二)审核汇兑损益项目
1.审核记账汇率的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抽样审核日常外汇业务,审核折合记账本位币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3.抽查期末(月、季或年)汇兑损益计算书,结合对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对外结算的外币债权债务项目,审核计算汇兑损益项目的完整性、折算汇率的正确性、汇兑损益额计算的准确性、汇兑损益会计处理的适当性。
4.抽查金额较大的手续费或其他筹资费用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判断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