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在招录重点群体就业的过程中,未充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相关企业符合条件,可以按规定限额和次序扣减已缴税款。 A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深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梳理税收大数据时发现,A公司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一直未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优惠政策,导致其2021年多缴纳税款12000余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或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照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具体限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一定幅度内确定。 这些主体分别为: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并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招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并从事个体经营的士兵;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等。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扣减税款,必须按照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这一顺序扣减。 在案例中A公司招录了3名退役士兵,且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按照财税〔2019〕21号文件的规定,每人每年可享受6000元的税费扣减优惠,深圳市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也就是每人每年可享受9000元的税费扣减优惠。A公司全年可享受税收扣减优惠27000元,经过税务人员辅导后,A公司修改了申报表,并退回多缴税款12000余元。 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5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企业招录重点人群和退役士兵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但需要注意一个关键条件,那就是企业必须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些可以享受重点人群和退役士兵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会集中在个别月份或年底申报增值税时,申请享受优惠。不过,这样一来很容易有所遗漏。建议纳税人在每个月申报增值税时,都要及时梳理优惠享受情况,办理相应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减免金额可以逐月使用,如有剩余,也可以累积到下一月份。 在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那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年扣减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03月17日 版次:06 作者:杨洋 黄思雅(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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