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  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出口后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计缴消费税...

    1.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出口后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计缴消费税。

  2.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

  (1)属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税额,借:“应收账款”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付账款”科目。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应付账款”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属于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视同销售处理。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退税时,借:“应收补贴款”科目,贷:“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借:“银行存款”科目,贷:“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