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青岛世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军工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青国税税政[2000]213号 2000-12-27 税屋提示——依据青国税发[2004]118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本法规自2004年6月28日起全文废止。 开发区国税局: 你局《关于青岛世仪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军工产品征收增值税的请示》(青开国税二[2000]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青岛世仪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9月15日起,与国防科工委签定的军品研制合同和军品生产(定货)合同、与信息产业部签定的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定货)合同,凡上述合同加盖“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和“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免税凭印”的,一律免征增值税。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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