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非居民企业的界定标准?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多次提到非居民企业的“实际联系”与“没有实际联系”,而且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与“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很大区别,请问如何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非居民企业的“实际联系”与“没有实际联系...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多次提到非居民企业的“实际联系”与“没有实际联系”,而且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与“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很大区别,请问如何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非居民企业的“实际联系”与“没有实际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企业应根据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是否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是否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判断是否有实际联系。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