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1998]429号 1998-04-23 税屋提示——依据京财法[2006]2727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6年12月1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87号《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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