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统文[2007]114号 河南省关于加强河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24
摘要:基本单位名录库是专门管理各种单位信息的独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它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基本单位的总体情况以及各类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构成、规模结构、生产要素的配置以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是政府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基础信息库。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

  四、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建库要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以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部门资料互连互通、互为补充为目的,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省实际,当前应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料共享和交换制度,提高名录库更新频率和管理水平。因此,对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全省一库,在线更新”建库模式。由省统计局负责,以B/s模式建立全省统——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各省辖市、县区统计局不再建立单独的名录库。省名录库管理单位根据各级名录库维护和使用需要,授予相应的用户权限,各级、各部门用户通过IE浏览器直接对名录库进行访问、查询、数据加载、维护管理等操作。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传送渠道。各级统计、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制度,认真落实好部门间资料提供与交流、共享。各部门提供资料的频率由目前的每半年一次提高到每季一次,在季后15日内将本部门登记的新增、变更、注销单位的有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同级名录库管理单位。同时,各级名录库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向部门提供资料和协助工作的职责,按照名录库管理规定,对各部门的资料需求,应当积极给予满足,对所需资料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加工整理,及时提供。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已经建立的部门联合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每季度的例会,及时解决名录库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名录库管理工作水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部门间联系沟通和协调,参与研究各部门间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进名录库更新制度在本系统的建立和执行,做好本部门登记资料的加工整理和按时报送工作。

  附件:

  1.河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联合工作组成员

  2.部门调查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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