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2005年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及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201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在厦门市范围内正式使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修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各办税大厅领取新申报表,或于本月申报期过后通过厦门市国税局网站“厦门国税局>纳税服务>表证单书下载>增值税”栏目下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005年修订)”,通过网站“厦门国税局>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征收>增值税 ”栏目查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005年修订)填表说明”。由于我局尚未推行税控收款机,表中“税控器具开具”字样的项目暂不填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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