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解 答—— 随后,12366向该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桂林市直属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确认该情况属实。为了进一步协调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向桂林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阐明上述意见并了解当地具体执行情况,桂林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意见与12366一致,但同时提出:是否将佣金计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还应根据拍卖中合同约定佣金实际由哪方支付来判断,如合同约定佣金由卖方支付但实际由买方承担,此时应将佣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因此,办税大厅应审核纳税人相关资料后根据上述意见确认如何计征营业税。 12366立即将桂林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答复意见反馈给纳税人。经回访,纳税人表示问题得到明确且已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向12366表示感谢。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