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新政”:拍行海外征集拍品受限,对画廊业影响最大 刘双舟:现在影响并不是很明显,艺术品拍卖公司春拍征集基本上是于去年年底开始,而该方案下达时间是去年12月27日左右,2012年初开始实施。该规定针对的也不是所有艺术品,主要是三大类:油画、版画、雕版化、印刷画、雕塑品原件等,将进口关税由12%暂时调整到6%征收,暂行一年,一年满了以后是否恢复原状也不好说。对于回流艺术品按照常理来讲应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降税肯定是利好信息,就目前我们艺术品的进口税而言,确实是太高了,因为我国以前艺术品市场不发达,在税收问题上没有将艺术品单独列为一类物品来征税,现在艺术品进口是列入第21类和奢侈品同类。艺术品进关涉及到进口关税及代收进口增值税。目前的文件只是下调了进口关税,对增值税方面并没有调整,增值税更高,需要征收17%。另外,这次调整还主要针对的是原作,对于复制品仍然需要征收14%的进口关税。进口关税实在是太高。研究税收方面的人员也希望了解到国外的艺术品进口关税方面的信息,虽然现在在网上看到一些说国外关税很低之类的信息,但是我们一直没有看到相关的官方规定,所以也不好说。但是中国的肯定是高。现在按新规定实行,一件艺术品的税率最优惠状况也达到24%,如果其他的不是原作也不是从最优惠国进口的话可能要达到百分之七十多。进口关税对艺术品市场的影响是很大。别人不敢将艺术品带进来,这样就会影响文物回流。但为什么前几年没有显现出来,原因在于前几年这条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现在开始严格执行的话,估计对艺术品市场有很大影响。 《收藏·拍卖》:原来艺术品进口关税这方面没有严格执行? 《收藏·拍卖》:进口关税新规定对画廊业的影响有多大? 艺术品捐赠:相关法规笼统,不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期有效执行 刘双舟:这里的文化概念是大文化概念,包括娱乐、影视、传媒、教育等。我个人认为也包含艺术这个范畴,但专门针对艺术品的抵税政策还没见到过。当然随着国家、社会、人民对艺术品市场的重视,以后相关的政策也是会有的。虽然目前针对艺术品的抵税政策还没出台,但是相关的一些措施是有的。比如说对专门研究艺术品的一些课题,政府就有相关研究项目拨款;再比如说北京要建立798艺术区,地方政府也会对其拨款给予资助。虽然现在全国性的政策、文件还没有出台,但各地政府对于文化事业也是有相关的扶持措施,只是不仅是通过税收政策上面来体现。 《收藏·拍卖》:国家对个人向公益机构及文博单位捐赠艺术品方面是否有出台相关政策? 只是我们对于捐赠的法律涉及范围比较广,而且并没有明确区分捐钱与捐物的行为。捐钱因为有明确的数额所以比较好实施减税规定。捐艺术品方面理论上是捐赠的艺术品是有明确价格和价值的,然后根据该价格或价值实施减税。但是实际上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这涉及到对艺术品的价值评估、价格核定问题,此外还有对艺术品真假品质的鉴定问题等都给专家们提出了较大的难题。此外,公益事业捐赠法还存在执法部门不明确、使用范围过窄、条款过于原则、优惠力度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艺术品捐赠的积极性。 国际上对于艺术品捐赠所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抵免、受益方案和指定方案四种。税收减免是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则是指减少纳税人的应缴税额,受益方案和指定方案是指捐赠人以实际纳税义务支付给指定组织。各国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公民的文物艺术品捐赠积极性,世界上很多著名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中丰富的藏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人们的积极捐赠。捐赠文物和艺术品用于公益事业,是一种不求回报的奉献行为,是应当受到鼓励和提倡。 在如何完善鼓励私人文物艺术品捐赠制度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些地方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首先是完善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比较笼统,虽然各地财政和税收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立法层次比较低,也没有专门针对文物艺术品捐赠的明确规定,不利于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期有效执行。在这一方面,西方国家的相关制度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其次是鉴定和评估等配套机构和措施的完善。与一般的公益性捐赠相比,文物艺术品捐赠作为实物捐赠有其特殊性,主要是鉴定和评估问题,国外在这方面的制度也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收藏·拍卖》:国内目前企业及机构购买艺术品建立收藏是否有相应的抵税或优惠政策? 《收藏·拍卖》:您认为在完善相关税制政策的过程中首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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