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优良资产和另外一家企业成立一家新公司,这部分资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基本案情 企业用优良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90%左右)和另外一家企业成立一家新公司,企业这部分资产的转移是否缴纳增值税? 案例分析 这种行为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