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规范进户执法”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出现重复选案、多头检查、频繁进户等问题,广州市地税局加强“三个统筹”,进一步规范稽查进户检查工作,减轻纳税人负担。 一是加强稽查内部的选案统筹。立案检查是稽查部门进户执法最主要的事项。在实行了行业化稽查以后,广州地税稽查系列实行了统分结合的统筹选案机制,市稽查局成为立案检查案件的唯一出口。除举报、转交办等指令性检查外,尽量避免对同一纳税人过于频繁的检查。 二是加强系统内部的信息传递与检查统筹。稽查机关与征收、评估机关等机关对进户信息进行交换和统筹。一方面通过制定《征管与稽查联动工作指引》,从制度上对两个系列间的信息交换和统筹协调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于涉及面较广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征稽联动会议、检查信息传递、内部沟通协调等方式,对检查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三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合执法统筹。除了通过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共享双方稽查信息等方式加强与国税的合作外,还针对双方都需要进场检查的总局交办案件,尝试实现国地税的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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