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税种体系图谱轮廓初现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财经国家周刊 人气: 时间:2015-11-26
摘要:本轮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制体系里都包含哪些税?从中央到省市县,每级政府都享有哪些税种?这是本轮税改央地关系重构的最直接问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了解到,这一问题已成为财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议题。根据财税十三五规划目前的研

  本轮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制体系里都包含哪些税?从中央到省市县,每级政府都享有哪些税种?这是本轮税改央地关系重构的最直接问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处了解到,这一问题已成为财税“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议题。根据财税“十三五”规划目前的研究,未来中央、省和市县三级政府税种体系的图谱已初现轮廓。

  中央

  在现行的税制体系中,纯粹的中央税种有4项,分别是关税、船舶吨税、包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的消费税以及车辆购置税。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未来的中央税种或将有减有增。其中,关税、船舶吨税这两项可能继续保留中央税种之位;出于“营改增”之后重构地方税体系的考虑,消费税则可能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按行业和征收环节的不同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

  最值得关注的是社会保障税可能将纳入中央税范畴。实施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以下简称“社保税”),或将是“十三五”期间中央税的一大变化。未来在社会保障税制的设计上,先期可能在城镇开征,课税范围将覆盖所有的行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农村。

  “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税目在设计上不要过宽,可以先定为养老、医疗、失业三个税目。”有关研究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对于车辆购置税,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从税基上看,目前车辆购置税与汽车消费税大致相同,未来可考虑将车辆购置税并入汽车消费税一并作为地方税。

  “2013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为 2596 亿元,将它作为地方税,也可以较好地缓解营改增带来的地方收入减少的问题。”贾康说。

  除了纯粹的中央税外,未来一批央地共享税将构成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一大部分,可能包括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烟酒等商品的资源性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燃油消费税、不含纯零售环节的增值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油气资源税、部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内陆油气及特大型矿产类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遗产税这个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税种,目前在业界也尚未达成共识。《财经国家周刊》于10月份开展的“十三五”经济增长与转型——百名经济学家调查显示,在99名受访经济学家中,仅有19.59%的人认为遗产税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财税改革的优先项目。

  而一旦开征,遗产税央地共享设计也备受关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发布一项名为“开征遗产税时机成熟”的报告,指出由于资产在地区间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并且考虑到多数国家的经验,应将遗产税定位中央税。

  省级“营改增”之后地方税体系须重构,早已成为业界共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完善税收制度”部分中提及的第一点,便是完善地方税体系,可见其重要性。

  地方税包括省一级和市县一级两个层面。省级层面,环境保护税和资源税将是一大重头戏。

  二者的改革分量之重,具有紧迫的现实背景。上述《财经国家周刊》百名经济学家调查显示,在调查问卷给出的“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11个风险点中,有73.68%的受访经济学家选择了“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增大”,排在最需关注的风险点第二位。而对问卷给出的19个财税体制改革事项按重要性排序,“加快资源税改革和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排在第六位。

  “地方政府是负责当地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人,而且环境保护税一般也不会牵扯到税源的争夺,所以做地方税是能够形成共识的。”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记者表示。

  资源税或大部分资源税设为地方税也同样有所共识,重点在于实行从价计征和协调税费关系的改革。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钽从价计征资源税费综合改革自2011年底起陆续实施,下一步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盐、水等资源。

  另外,两项重要的所得税在中央和省一级的分配比例或将调整。目前,地方政府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享比例均为 40%。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为了促进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能够无壁垒地充分流动、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个人所得税收入实际上是不宜与地方政府分享的。

  “但因为有地方自有收入占比不能过低的压力,所以一直还是将个税与企业所得税一起,算作了地方税收的一个来源。”贾康说,从更为长远的时间点考虑,则可探讨将它完全划为中央专享税。

  企业所得税划分比例也面临调整。“今后适度降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比例,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地区间之间的财力差距。”贾康表示。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现行的车船税则可能调整为车船等大型动产税,或者叫大中型汽车车船税,划为省一级的地方税。“大中型”划出后,小型汽车车船税则划为市县一级税种。

  相关研究人士表示,所谓车船等大型动产税,也就是根据车船等大型动产的静态财产价值,课征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将来课税范围可能还会再扩大,把私人飞机等大型动产也纳进来。”

  此外,还有多个中央与省市县一级共享的税种。例如纯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大排量汽车高尔夫球场等非资源性消费税,省级还可能分配30%以下的内陆油气及大型矿产类资源税、50%以下的中小型矿产类资源税,这些都可以作为央地共享税。而和市县一级共享的烟叶税,省级则有可能分配40%左右,市县一级分享60%。

  市县

  改革后的市县一级税种体系有望更加饱满,包括小型汽车车船税、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并与省一级共享的烟叶税。

  更为长远的改革措施则可能是将有关房地产的多税种合并,将房产税转变为房地产税。

  贾康表示,未来可以考虑归并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税为房地产税,并把房地产税扩大到居民用房,按照评估价计征。同时,对房地产税的销售所得,放入个人和企业所得税里征收。由此,让房地产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财产保有环节税。

  实际上,部分地方规划已经有所行动。例如2014年11月《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将房地产税打造为广东省县(市)一级的主体税种。

  伴随“营改增”行业扩围,隶属市县一级的契税内涵也将更丰富。按照财政部门的改革规划,营业税中“销售不动产”将纳入契税的征收范围;转让无形资产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也将转至契税名下。

  再加上纳入了房地产税,这样的改革方案对市县一级的财力可以说是利好。然而现实可能并非这样顺利。在经济形势下滑的背景下,财政收支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伴随着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市县一级财政也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境遇。

  “"营改增"之后,像土地增值税这种过去的小税种,现在占我们税收的比例越来越高。”浙江省义乌市一位地税人士对记者说,“将来如果房地产税划进来,真能落地是好事,但有可能在征收层面比较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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