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6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7-13
摘要:此次功能优化涉及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其中网页端涉及扣缴税款登记及变更、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企业所得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残保金申报、税务行政许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申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汇总报送申请等8项业务功能;移动端涉及身份证件照片上传、扣税款等2项业务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6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1号      2020-07-13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0年6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功能优化涉及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其中网页端涉及扣缴税款登记及变更、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企业所得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残保金申报、税务行政许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申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汇总报送申请等8项业务功能;移动端涉及身份证件照片上传、扣税款等2项业务功能。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888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6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6月功能优化内容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功能优化情况

  1、扣缴税款登记及变更

  在身份信息报告下增加“扣缴税款登记及变更”功能,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可通过此功能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和扣缴税款登记信息变更。

  2、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

  优化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功能,纳税人已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出租经营性房屋的,可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环节完成印花税的申报缴纳。

  3、企业所得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人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相关表单进行修订。

  4、车辆购置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申报,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和“银联二维码”缴税方式。纳税人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前往商业银行办理税款缴纳,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APP或“云闪付”APP扫码支付税款。

  5、残保金申报

  跟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第98号),对“残保金申报”功能进行调整,纳税人可在2020年7月1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税务行政许可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两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时,税务机关出具“不予受理”或“退回补正”意见的,纳税人可通过“待办任务”功能,选择作废或删除申请事项。

  7、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申请

  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目录下新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申请”功能,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对信用积分和执业负面记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此功能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8、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汇总报送申请

  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目录下新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汇总报送申请”功能,涉税专业服务总机构汇总报送分支机构信息的,可以通过此功能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经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后,确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汇总报送关系。

  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功能优化情况

  1、身份证件照片上传

  在电子税务局(微信端)“我的”功能下增加“身份证件照片上传”功能。纳税人采集了人脸,但未采集身份证件信息的,可以通过此模块上传身份证件照片,已采集身份证件照片的不允许通过此模块重复采集。

  2、扣税款

  在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端)“扣税款”功能下增加支付宝缴税方式;在电子税务局(微信端)“扣税款”功能下增加微信、“银联二维码”缴税方式;在电子税务局(渝快办渠道)“扣税款”功能下增加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缴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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