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0-15
摘要: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等16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清单》主要内容

  此次《清单》以《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为基础,选取对企业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合并检查的事项,经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汇总形成,共涉及34个抽查领域、69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便于联合检查的实施。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情况,确定配合部门的数量。

  二、联合抽查实施方式

  (一)制定本地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参考《清单》内容,结合本地区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突出风险等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将更多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并适当调整抽查事项及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参与部门范围,切忌贪大求全。

  (二)科学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抽查事项的发起部门要按照省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确定抽查工作安排,并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后,制定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应符合本地监管实际,通过联合抽查提高监管效率,不要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全覆盖”,不搞“应景式”监管。

  (三)统筹组织临时联合抽查。

  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切实减少涉企检查数量。

  (四)做好联合抽查实施工作。

  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

  发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通过各自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匹配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配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效率。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确保抽查检查顺利进行。

  (五)实现抽查检查结果统一公示。

  联合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中国(江西)网站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并记于企业名下。

  三、有关要求

  (一)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意见》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2020 年年底前,要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二)强化工作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配置、合理使用执法资源,保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提高装备水平,确保有效监管。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大部门联合抽查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南昌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统计局

2020年10月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