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地税函[2005]16号 2005-02-21 税屋提示——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3年9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省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已全面启动,为统一规范税收政策,现就确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考虑到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范围覆盖全省,且由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省局对该工程设备进行列举,在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时应将名单中设备的相应价值予以减除。 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设备具体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容器、消弧线圈、避雷器、电抗器、低压配电盘、高压开关柜、电力载波机、数字程控交换机、调度电话总机、自动电话交换机、阻波器、控制屏、发变组保护屏、电度表屏、电流选测屏、镍电池屏、接地选测屏、直流电源屏、直流蓄电池屏、变送屏、操作继电器屏、故障录波器屏、无功补偿屏、边屏、结合滤波器、并联补偿成套装置、免维护蓄电池、主变压器油罐、刀开关、空气开关、配电手车、熔断器、各种配电箱、操作箱、仪表电源箱、组合电器、箱式变电站、计量箱、负荷开关、手提电脑、分段柜、运动柜、继电器、电流互感器末屏抽取装置、放电线圈、防误装置、放电记录器、模拟板、端子箱、各种电缆(钢芯铝绞线、力缆、控揽、特种电缆)、光缆、电缆桥架、各种钢管杆。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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