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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2021-03-03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起草说明.doc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日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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