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房地产企业预售房产时已按规定预交土地增值税,现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税务机关要求在本月15日补缴,请问在这之前缴是否不会加收滞纳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提示:清算后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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