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0 000 应收账款 –甲公司 25 095 坏帐准备 10 000 营业外损益-债务重组损失 755 贷:累计折旧 13 000 应收账款-甲公司 122 850 注:累计折旧13 000元为固定资产评估确认的原价100 000元与其评估确认的净价87 000元的差额。 从上述处理可以看出,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更具有操作性,计量和确认基础均采用了公允价值,避免了企业虚列资产 影响 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并且债务人的重组利得在损益表上反映,避免了虚增所有者权益。新准则适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更加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不足之处,在优先考虑会计信息相关性的条件下,可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误导投资者。相信随着我国 经济 发展 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有关法 法律 规的健全,新准则必将真正成为规范债务重组行为的有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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