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约谈通知书 惠城江北税务社约谈字2021年第1号 2021-03-23 惠州市XXX钢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1XXX5743201): 因你公司有未完结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请你单位指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持授权手续于2021年3月30日前到我分局协助了解情况。 同时,需携带刘XXX在你单位工作期间(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资料。 如你单位不予理会,或提供伪造虚假的有关资料的,你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XXX 联系电话:282XXX5 约谈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税务分局508约谈室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 2021年3月23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