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税所[1999]169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9-14
摘要:沈阳电力机械总厂、鞍山铁塔制造总厂、阜新电力修造厂、葫芦岛电力设备厂、辽宁省电力燃料公司、南湖大酒店、辽宁省电力开发公司,上述各单位1999年暂在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国税所[1999]169号               1999-09-14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46号)精神,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进行了经营体制改革,现将体制改革后成立的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各电业局、发电厂、辽宁省电力物资总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含调度通讯局、科学研究院、机关财务处)系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核算,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34号)规定,确定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名单附后)。

  二、沈阳电力机械总厂、鞍山铁塔制造总厂、阜新电力修造厂、葫芦岛电力设备厂、辽宁省电力燃料公司、南湖大酒店、辽宁省电力开发公司,上述各单位1999年暂在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1999年汇缴企业所得税成员单位名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