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事项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4〕25号 2024-06-20 各分中心,各管理部,各缴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深化北京“一件事”集成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核查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事项名称 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事项名称变更为“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内容 1.查询时间段,最长不超过查询年之前三年的1月1日至查询当日; 2.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核查企业应缴住房公积金人数是否与社保对应缴存人数一致; 3.是否存在住房公积金断缴行为; 4.查询期间是否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而受到行政处理信息情况; 5.是否存在未完成投诉案件情况。 (二)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内容 1.是否开立过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人员数量情况; 3.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人员缴至月份、单位月缴存额; 4.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核查企业应缴住房公积金人数是否与社保对应缴存人数一致; 5.是否存在住房公积金断缴行为; 6.是否存在在办投诉案件、未缴罚款情况。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办好一件事”专区申请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或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或就近到任意管理部柜台进行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 受理部门依申请出具《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附件1)或《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附件2),能够当场出具的应即时出具;遇有特殊情况,或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受理部门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出具。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样表) 2.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样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破产、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 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4年1月19日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住房公积金核查信息,防风险,更好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性,有序规范企业退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京政服发〔2020〕14号)和《关于为企业上市提供合法合规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0〕55号)文件内容进一步优化,出台相关工作通知。 二、优化核查内容 为更客观公正反映出企业缴存公积金的情况,提供更加精准的住房公积金核查信息,本次文件在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内容中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是否与社保缴存人数一致”和“是否存在住房公积金断缴行为”相关信息,出具的核查结果也相应增加上述两项内容。 三、多种办理方式 方式1: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banshi.beijing.gov.cn)“办好一件事”专区申请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方式2:申请人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beijing.gov.cn)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提交“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申请。 方式3:申请人也可就近到任意管理部柜台(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进行企业破产、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 四、办理材料和所需时限 (一)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申请材料 1.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表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查) (二)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申请材料 1.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申请表 2.指定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 3.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查) 受理部门依申请出具《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或《企业破产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能够当场出具的即时出具。 五、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人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佐证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诉,受理部门按规定进行核实,并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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