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治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27日 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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