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还是福利费?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企业购买医疗包发放给员工,相关支出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企业购买的医疗包如属于劳保用品范围,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属于劳保用品范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的,可以在比例限额内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例1】如果不是发给员工呢?大连公交地铁公司如何入账?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税前扣除? 【例2】一些高端车型,出厂配置的车载急救包都是蓝帆的,汽车厂商如何入账呢?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税前扣除? 来源:小陈税务
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是否可以计入劳保费用? 考虑企业整体形象,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是否可以计入劳保费用中?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对贵公司为提升企业形象而为员工统一制做西服的支出,不属于确因安全保护、防暑降温等需要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理解为员工发放的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更为妥当。并且不可以税前扣除。已扣除的,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网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