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11年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摘编 二、企业发放的午餐补贴、职工通信费在税前如何扣除? 三、根据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企业重组业务中,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计算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如何确定?国家税务局2010年公告第4号第26条,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否每年计算? 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是指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国家当年没有发行(或公布)的,可以上年度的确定,以此类推。具体可由企业举证,税务机关根据合理性原则予以确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四、企业支付给农民的土地赔偿,青苗赔偿等税前扣除凭什么合法凭证税前扣除? 五、“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所指“金融企业”是否包括“小额贷款公司”? 六、查补收入是否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基数? 七、某商场购商品返购物卡,例如:购1000元商品送100元购物卡,在随后购150元商品时可抵用只需付50元现金,开出了1000元和150元两张发票。此种情形如何确认所得税收入? 八、企业高新技术认定期满或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如果还在过渡期内,是否可以选择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九、企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能否税前扣除?企业对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否在税前扣除? 十、当年计提的佣金当年没有支付,是否可以在当年税前列支? 十一、企业组织职工旅游的支出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十二、聘用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工资性质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 十三、租来店面的装修费用未分摊完毕时由另一企业承租,该未分摊完的费用可否由承租企业继续分摊? 十四、企业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何计算? 十五、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其试制产品销售时,其对应的料、工、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十六、企业对外投资,投资款以借款形式借入,其借款利息是作财务费用还是作投资成本? 十七、企业筹建期结束的标志是什么? 十八、母公司派人员到子公司服务,派往人员的劳动合同在母公司,工资也由母公司统一发放,子公司无派往人员的工资单,也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只有统一支付母公司的劳务费,但没有相关的凭,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母子公司之间由于工作需要调动导致职工在子公司工作,但工资由母公司发放,职工工资应在实际工作的子公司扣除,母公司不得扣除。如属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合同,凭母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在子公司扣除,但职工的社会保险可凭相关印证材料和支付清单在子公司扣除。 十九、企业发生的境外资产损失如何申报? 二十、海关滞报金、海关增值税缓息能否税前扣除? 二十一、非银行贴现的承兑贴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二十二、福利费中有关食堂费用支出及凭证问题。 二十三、外资企业购置土地,政府按一定的标准事后给于部分返还补贴款,是否以差额作为土地的计税成本? 二十四、关于企业购置安全生产、节能节水设备抵免年限及实际投入使用时间如何确定? 二十五、企业购买名贵树木、花草、办公用具等对企业进行绿化或妆点发生的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二十六、资产损失申报处理有关问题。 二十七、企业因历史原因有一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委托财务公司帮我们催讨应收账款,支付给财务公司催回款项的20%,是否符合手续费和佣金内容,是否按5%的比例税前扣除? 二十八、企业向妇联、团委的捐赠,是否属于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适用相关税收政策? 二十九、当年未扣除的费用,以后年度发现的,是否可以无限期的追溯调整? 三十、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这里所指的残疾人员是否包括“精神残疾人员”? 三十一、上年度达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当年季度预缴若要享受小型微利税收优惠的,是否需要不将上年度年报主表及附表五作为季度报表的附送资料一并报送? 三十二、房地产退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年度申报应退企业所得税的,是否可退还所得税? 发生年度申报预缴多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的可以通过结算退税予以退还,但由于原预计毛利额调减造成的企业亏损不得换算为当年多缴税款。 三十三、房地产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毛利额是否可以作为公益性捐赠的计算基数? 三十四、企业为退休人员补缴以前年度的补充养老保险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三十五、企业外购房屋的装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三十六、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支付的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三十七、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年度纳税申报时其会计折旧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三十八、企业发生的以前年度资产损失,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吗? 三十九、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税率优惠的条件中的收入概念的计算口径。 四十、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对方单位仍在经营,但销售方多次催讨,均无法收回,能否核销? 四十一、如果企业租入某房产推倒重建(或租入空地建造房子),合同约定租期5年,请问重建的房屋是按“长期待摊费用”5年摊销还是按“固定资产---房屋”20年计提折旧? 四十二、企业厂房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抬头为自然人的电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应该取得什么发票? 四十三、企业互相担保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四十四、汽车销售公司赠送给客户的购置税、保险费、车内装饰、保养等能否在税前扣除? 四十五、企业购买高尔夫球会员卡招待客户使用,缴纳的会员费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四十六、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后未取得全额发票,而在超过12个月后才取得发票,此时取得的发票是否还应追溯调整原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追溯调整以前已作纳税调增的折旧? 应追溯调整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和原已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十七、公司将部分外购的存货(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用于给消费者品尝,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已经按照视同销售进行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该视同销售部分所形成的销项税额,我公司计入了相关费用,该部分销项税额可否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供消费者品尝应当理解为你公司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该项费用包括存货成本及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该项费用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进行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 四十八、企业固定资产、存货报废,企业作为09年度损失并在09年度作出会计处理,但是在2011年度处置并取得了处置收入,在税法上是作为09年度的损失还是2010年度的损失? 四十九、存货因超过保质期而报废发生的损失是否可作为正常损耗? 五十、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税款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 福利企业先征后返增值税款作为免税收入不计征所得税,其他各种财政性资金(补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十一、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没有租金,但是可报销汽油费,过路费等。这些费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五十二、补交以前年度税费,税单的日子为今年,是否需要调整到以前年度? 五十三、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年度起三免三减半。像财务利息收入、理财收入,赔偿收入,补贴收入(如营业税返还)等是否能免或减半? 所有按项目减免所得税的事项,与该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各类收入纳入该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五十四、独立董事、监事费税前扣除是否需取得票据? 五十五、驾驶员长途出车补贴每月汇总根据出车次数造单发放如何调整? 五十六、分公司接待总公司(设在外省)的人员来甬发生的住宿费,应作差旅费还是招待费? 五十七、土地、房屋的折旧与摊销问题。企业拥有的土地,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还是计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按“房屋建筑物”提取折旧? 土地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年限进行摊销,还是计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提取折旧,主要看企业是执行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土地开发时再将其帐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成本。待房屋建造完成后,按房屋建筑物提取折旧。 五十八、房屋建造后(旧房)安装中央空调,该中央空调如何提取折旧?按房屋建筑物提取折旧,还是按生产设备提取折旧,还是按电子产品提取折旧? 五十九、企业在国外发生的费用,如;展览费、差旅费等费用是否可税前扣除? 六十、某企业注销在外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时,将存货交回总机构,其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十一、对跨年度的企业财政性资金如何确认收入?是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 六十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中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应税所得额3万及以下的可先减半再按20%计算,其报表的填写口征是否按[2011]29号公告的规定,将年应税所得额乘以15%的积填入到相应的减免税额栏目中? 报表的填写口征应按[2011]29号公告的规定,将年应税所得额乘以15%的积填入到相应的减免税额栏目中。 六十三、企业在核定征收方式的年度中改为查帐征收,已交纳的税款是否作预缴税款? 六十四、核定征收方式改为查帐征收后,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能否延续,并在税前扣除? 六十五、支付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非本企业人员的工伤赔偿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六十六、企业差旅费补贴如何在税前扣除? 上述问答摘编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鄞州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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