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的扣除凭证确定 营业税细则第19条:合法有效凭证是指,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必须取得发票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要地税发票还是国税发票 【注】营改增带来挑战。 (3)不按规定税目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3]230号)的规定,对“办公用品”的购置,必须事前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批准后实施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必须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购置(采购)后按规定办理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财务报销必须规范报销凭证,附正规发票,如果采购商品较多,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不能在发票中详细反映,还应附供应商提供的明细清单。 2.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只能开具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开具货物或劳务。 3.《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 后营字[2004]1285号明确,自2005年4月1日起,企业承租军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具套印财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军队收费票据》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的,可以在租赁期限内扣除租赁费,不需要地税局的发票。 (总局参与发文) 国税发[2000]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外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号:国税发[2000]61号全文废止。 财政部、总后勤部重新修订印发了《军队票据管理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军部队执行。 4.发票的印章 5.实在没有办法取得发票的: 【提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指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青地税函[2010]2号 按照增值税管理的相关规定,该种行为属于出租方转售水电,应当开具发票。因此,承租方应当凭租赁合同、水电分割单及出租方开具的发票等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扣除。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五)购买虚假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 2.企业发生的业务是真实的,发票是虚假的,应该如何处理? 【提示】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税收征管的口径看,只要是假发票,是一律不允许扣除的,这点需要企业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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