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3-23
摘要: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着力推进县级联合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创新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着力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

  (十六)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供销合作社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得到加强。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试点方案要履行报批手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把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十七)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要继续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十八)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确立其特定法律地位,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适时启动供销合作社法立法工作。

  (十九)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5年3月23日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日对外公布。供销合作社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就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哪些重要意义?有何具体的改革任务和政策亮点值得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

  坚持一条主线:为农服务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兴起,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表明,我国已经步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深刻变化,使“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日益突出。

  “我们迫切需要构建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李春生表示,在这方面,长期扎根农村的供销合作社既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又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最有条件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渠道。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去年全系统销售额达3.76万亿元、利润354亿元,拥有2.5万个基层社、33.7万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1.4万个农民合作社、5.1万个庄稼医院和105.5万个现代经营服务网点。

  尽管如此,一些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决定提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李春生说,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为农服务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我们所采取的各项改革举措,都是为了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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