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重大节日宣传费能否在税前扣除?

来源:每日税讯 作者:咨询部 人气: 时间:2016-08-17
摘要:问: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从工会经费列支,如果不是工会组织,而是由企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第三条规定,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

问: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从工会经费列支,如果不是工会组织,而是由企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第三条规定,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因此,重大节日的活动通常由工会组织,所需费用应从工会经费中支出。如果由企业组织,发生的费用支出,会被认定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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