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退货后,销货方是否能凭购货方开具的退货证明直接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不能。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销售方不得擅自开具红字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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