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13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12-29
摘要:2006年,该公司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7]1336号           2007-12-2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闽国税发[2007]107号)收悉,批复如下:

  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是1991年在福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智能仪器、工业控制装置等。2006年1月,该公司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DY2000智能仪表和XM系列智能仪表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工业控制机”中“智能仪表”范围(序号:01010008)。2006年,该公司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